为了做好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代会的选举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省学联批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拟定于2022年12月16日、17日,会期两天。
(一)听取并审议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
(三)开展代表提案相关工作;
(四)选举产生安徽外国语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根据会议规模和代表来源,大会代表由以下8个学院和校学生会选举产生,分别为:国际商务学院、国际经济学院、国际旅游学院、西方语言学院、东方语言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英语语言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与校学生会。
(一)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组织现状,拟定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85名,具体名额见《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学代会代表名额按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代表需覆盖各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三)代表构成:各选举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落实党员代表、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等比例,保证结构合理。
(四)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学代会代表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40%。
学代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安徽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同时,学代会的代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与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关心学校事业发展,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四)热心为师生服务,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能够切实代表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
(一)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直接选举产生学代表。
(二)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三)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数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
(一)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各选举单位需报送《关于选举产生×××出席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情况报告》(附件2)、《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名单》(附件4)《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5)和《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名单》(附件6)。
(二)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版材料请于2022年11月30日下午16:00前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15室),电子版材料请于2022年11月30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团委邮箱:2354110045@qq.com。
1、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关于选举产生×××出席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情况报告;
3、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4、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名单;
6、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登记表;
7、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名单;
8、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汇总名单;
9、关于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