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三次学代会将于今年 12 月 16 日至 17 日召开。学代会代表以提案形式向大会反映青年大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是代表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体现。为了激发青年大学生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学生会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为同学们营建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开展提案征集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
二、提案的撰写要求
(一)提案须围绕学代会的主要议题,就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事项及全校青年大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并限于本校和本次学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求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将不再立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
(二)提案要体现广泛性。提案由学代会代表在广泛听取青年大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后产生,并按要求填写提案表;
(三)提案内容要言之有据,反映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道听途说、捕风捉影,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案情要事实清楚,言之有物,避免空洞笼统;力求开门见山,言简意赅,说理充分,对问题做出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
(四)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五)提案由学代会代表个人提出,并应有三名以上的代表附议。
A.教育教学方面:①教育管理制度;②教师教学;③教学基础设施;④教学课程安排等。
B.成长成才方面:①校园文化建设;②学生组织建设;③学术能力培养;④就业能力培养;⑤创新创业能力培养;⑥学生奖惩等。
C.生活服务方面:①住宿;②饮食;③体育场地和器材;④医疗卫生保障等。
D.权益维护方面:①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②心理健康咨询等。
(一)提案人先将提案交由所属基层团总支,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初审后,于 12 月 2 日前提交校团委办公室学代会提案工作组。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在按常规填写、提交提案表格的同 时 , 将 电 子 版 以 代 表 团 为 单 位 发 送 至 团 委 邮 箱2354110045@qq.com;
(二)提案组于 12 月 4 日之前全面完成提案的审理工作,审查立案的提案,由提案工作组进行编号,登记造册,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答复或办理单位;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四)经审查不予立案的,可根据不同情况作退回或意见、建议处理,做意见、建议处理的提案由提案工作组以适当方式转送有关单位研究、参考,并向提案者说明情况;
(五)对学校工作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反映广大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并具有较强可行性的提案,可列为重点提案。
(一)大会筹备工作组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并移交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
(二)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处,并跟进办复进度;
(三)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将提案办理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提案代表,同时将处理落实到整体情况提交下一次大会筹备工作组提案工作委员会;
(四)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上一次大会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和本次大会的提案整体情况。
六、提案评优与表彰
(一)建立优秀提案评优与表彰机制,激励代表以强烈的责任心,以扎实深入的工作作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高质量提案。
(二)提案工作组负责组织优秀提案评选活动,于大会闭会后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