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学校研究决定201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7日。其中4月5日(星期五)为法定节日,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为公休。
2019年4月8日(星期一)全校上班、上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后勤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生活保障工作。处级干部保持信息通畅,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