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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外国语学院大事记管理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4-10 】

第一条 为及时地记录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其中的重大事件,保留学院的珍贵历史,为学院全面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历史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大事记编写内容

(一) 学院的由来

(二) 学院发展中的重大里程碑事件(合并、分立、改组、改制、上市、重大改革事项等)

(三) 学院重要的外事活动、社会活动

(四) 学院重大合同的签订事宜

(五) 学院及学生的荣誉获得事项

(六) 学院重大安全事故及处理结果

(七) 学院领导人的更换和内部重大人事变动

(八) 学院重要财产的购置报废丢失等事项

(九) 学院师生员工重大的奖惩事项

(十) 学院重要制度的制订、颁布

(十一)学院管理模式的重大变动

(十二)学院重大的经济纠纷

(十三)学院重要会议的组织召开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大事记的编写由院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素材。

第四条 大事记编写与管理应按学院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施行之前学院的大事记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和编写。

第六条 每学期末,院办公室负责将大事记汇编成册,交档案室归档,同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本规定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