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请假的说明
1.请假三天以内未离开学校的,由辅导员批准;请假离校或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学生家长与辅导员联系,提出意见,审批至二级学院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审批至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2.请假手续原则上必须由请假人亲自办理。
3.请假需注明事假、病假(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丧假、公假。
4.凡在考试期间请假,正常程序外,并教务处审批,并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5.其他未明确的事项,以《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为准。
6.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班级考勤人员备案,一份交辅导员备案。
请假条下载:
西语学院学生请假审批单(三天以上一周以内).doc
请假条下载:
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请假审批单(一周以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