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 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神圣使命,是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要求;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要求。为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将团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校 2021-2022 学年春季学期“团内推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为团组织关系在本校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推荐对象应有 1 年以上的团龄。
(二)提交入党申请书 3 个月以上,且所在党总支已派人谈话的团员(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需年满十八周岁);
(三)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
(四)品学兼优,表现积极,在班级、学院和学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师生好评;
(五)一学年内至少参加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学术报告四项活动中其中两项。
1.优秀学生干部有突出贡献或有先进事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一年内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次数较多或获得多项奖励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上学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各项表彰及奖励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英语通过国家四级或六级,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一)国际经济学院 175 人、国际商务学院 80 人、国际旅游学院 30 人、英语学院 170 人、东语学院 58 人、西语学院 45 人、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135 人、信息与数学学院 7 人、学生组织 100 人;
(二)学生组织名额,由学生委员会负责安排。
三、推荐选拔程序
各团支部依据学员条件按团支部应推荐人数的1∶1.5提出候选人,经辅导员审定后,团支部组织团员按应推荐人数的1∶1进行推荐。如果团支部对于推荐人选有较大异议,可以采取团支部投票的方式选出。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到会团员须占支部团员总数的2/3以上。投票前,由团支部在支部全体团员中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并确定唱票人1人,监票人2人,记票人1人,由全体团员投票表决通过。团支部负责组织汇总推荐结果上报学院团总支。
各学院团总支根据班级团支部推荐情况,结合学生在学院、班级的综合表现,确定推荐人选,在全学院公示(公示期5天)。由团支部将推荐人员“团内推优”登记表(附件 1 纸质版、电子版)由学院签署意见后与团内推优登记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一起报校团委汇总。
团委依据学员条件和推荐比例进行审核,并由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院所在党总支审批。
党总支将推荐名单及有关资料报分管领导审定并公示(公示期3天),审定批准后,上报校党委备案。
(一)要严格按照学员条件和推荐办法进行推荐选拔。若发现不按条件和要求推荐,或出现徇私舞弊行为,所推荐上报人员取消资格,名额作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学生组织推荐人员标准参照班级标准,所推荐人员需征求所在班级意见,并由被推荐人所在学院统一报送。各学院须在3月21日下班前将学院汇总表送至行政楼113室团委办公室(电子表格发至邮箱2354110045@qq.com),3月28日前报送个人入党积极分子审核表纸质材料表,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六)“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联系人:仲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