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外团字〔2017〕10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书画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19

各团总支: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展现中国书画艺术魄力,继承和弘扬传统的国粹文化艺术,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审美情趣,为书画爱好者提供展现自我价值的平台,培养学生各方面的素质,为学生活动增添生气。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书写靓丽青春描绘灿烂芳华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

三、参赛对象

全校在校生

四、比赛时间

5月5日前,各参赛单位完成预赛;5月12日全校决赛。

五、参赛内容和作品要求

本次大赛作品包括书法、绘画;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杜绝抄袭;抄袭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一)书法类

1、作品须原创,分为硬笔字和软笔字两个类别,书体分楷书、行楷书和隶书三种。作品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包括落款),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违反书写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将酌情扣分。

2、书法创作内容为中华优秀古今诗文、格言、对联等,也可以书写原创诗词。硬笔字作品不得少于40字,毛笔字作品不得少于10字,内容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落款和署名不计入作品字数。

3、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竖式为宜,扇面、手卷、册页尺幅不限;硬笔作品统一使用A4纸。书写形式不限,但要符合汉字规范书写的行款规则。

(二)绘画类

1、作品须原创,能够展现学生美学方面素养,结合 “青春飞扬”这一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充满大学生的青春朝气。

2、绘画作品尺寸为60cm*90cm;

3、绘画作品务必注明参赛者姓名、单位和班级。

4、绘画作品:形式不限,国画、素描、水粉、油画等均可。

 

 

 

六、活动日程安排及地点

1、各单位自行安排初赛,初赛由各单位自行举办,择优选报,参加学校举办的比赛。

2、各单位指定一名此项活动的负责人,将其联系方式(姓名、班级、联系电话)及参加决赛选手电子报名表于5月5日前传给艺术与传媒学院邮箱912999048@qq.com。

3、各参赛队决赛上交的书法和绘画名额为:各单位书法作品3幅、绘画作品3幅。

4、各单位书画大赛的负责人请将书法和绘画作品最迟于5月10日(周一)上交至艺术与传媒学院办公室(招办楼212),决赛于5月12日在招生办大楼进行。


附件1:安徽外国语学院书画大赛比赛规则.docx

附件2:安徽外国语学院书画大赛报名表.docx

 

共青团安徽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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