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外团字〔2017〕9号 关于评选我校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13

各团总支:

为了在全校广大团员青年中树立一批典型和榜样,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校风、学风建设,努力建设求真务实的学习型团组织,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2016年度“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工作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工作定于4月13日至5月3日进行。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的2014级本科,2015级本、专科,2016级本、专科学生团员。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团龄一般不少于1年;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在创先争优、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以内。

2、优秀团干条件:除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外,必须在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团干职务;能够积极主动、热心地为团员青年服务,及时反映同学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创新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敢于抵制、批评不良现象;工作以身作则,享有威信;成绩突出。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

1、未按时缴纳团费的;

2、无故旷课,经常迟到、早退;

3、考试考查科目有不及格现象;

4、有打架闹事及其他不良行为;

5、无故不参加团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

6、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四)评选比例

评选出的优秀团员不得超过全校在册团员总数的6%;优秀团干的评选为1个团支部1名,在此基础上,分别在各总支增加2名优秀团干名额用于对总支书记助理(学生)与委员(学生)的表彰(具体名额分配附后)。

二、表彰办法

团委将根据上报材料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除发给荣誉证书外,将作为团组织推荐入党的重要条件。

三、具体要求

1、各团总支要提高认识,制定计划,加强组织和领导,要积极争取二级学院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争取辅导员的协同配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突出重点,表扬先进。要以此为契机,增强团员意识,加强组织纪律性,耐心帮助教育未转组织关系的团员尽快将团组织关系转入。

3、各项评选工作应于5月3日前结束(各类表格请在团委网站文档下载页面中下载),各团总支要按时上报评选材料(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汇总表需附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名额分配表.docx

 

共青团安徽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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