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省工会《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系统全国劳模和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需做好2023年系统全国劳模和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情况摸底调查、专项补助资金申报等工作,资金申报对象为系统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在全省劳模数据库内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者和省劳动模范、省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5日。具体事项见附件。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系统全国劳模和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工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