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刘鑫同学按自动退学处理的公告
东方语言学院2018级日语专业1班学生刘鑫(学号: 16205360117),因个人原因提出休学,休学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2日,至今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学生本人和家长一直未到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经东方语言学院研究,决定对刘鑫作自动退学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日(五个工作日)与东方语言学院联系,并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551-68589113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