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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2021学年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8-29 】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程(2020年修订)》(安外院〔2020〕63号),学校将进行校级教学督导专家换届工作,成立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组,现将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本单位专业和课程现状推荐校级教学督导专家。

(二)为确保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连续性,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督导工作经验的教师。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在征求上一届校督导专家意见后,可以推荐连聘连任。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人选须符合《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程(2020年修订)》中的教学督导专家聘任条件。

三、名额分配

国际经济学院 2名

国际商务学院 2名

国际旅游学院 2名

西方语言学院 3名

东方语言学院 2名

艺术与传媒学院 2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 1名

信息与数学学院 1名

公共外语教学部 1名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述原则、条件及名额分配推荐督导专家人选,于8月31日前将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督导专家简况表》报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本部门的督导工作制度,自行成立由3-5名专家组成的院部教学督导组,并于8月31日前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

电子版表格发送邮箱626688399@qq.com。

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督导专家简况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