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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9-20 】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落实质量监控的常态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听课制度》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由学校领导、校级教学督导专家、教学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各教学单位领导、各教学单位督导专家、教研室主任和同行教师组成。

二、听课的对象和方式如下:

1、听课的对象为学校全体专任教师。

2、听课的对象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行选定,随机进行,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和班级,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其他教师听课。

三、听课的任务

1、校领导听课重在针对性抽查,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其中思政课听课要求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课时。

2、教学管理部门领导和各教学单位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其他职能部门和机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课时。

3、校级教学督导专家每学期听课在25节左右。

4、各教学单位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课时;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人员每学期听课课时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规定。

5、青年教师导师对其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

6、同行教师听课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原则上每位教师对本教研室内其他教师听课,每人每学期不少于1课时,听课成绩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中教师评教成绩。

四、听课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表需要任课教师签字确认,重点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学生秩序、学生学习状态等情况,同时要履行督导职能。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领导和教学督导专家的听课记录表由教学质量监控与估处负责组织发放和回收。

五、教学督导人员听课成绩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中督导评教成绩。听课打分结果将作为学年综合评价和推荐参加学校教学竞赛的参考依据。

六、各教学单位要将听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到全体教师,督促各位教师认真规范教学工作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优良教风。

七、各团总支、全体辅导员、全体班主任要召开主题班会进行部署动员,按照活动要求通知全体学生积极参加教学秩序督查活动,通过教学秩序专项治理活动促进优良学风。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