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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反馈意见与建议整改方案的若干意见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1-21 】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在评估专家现场考察结束后,学校需根据专家在反馈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上报教育部评估中心。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方针,为做好学校整改方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审读、领会评估专家反馈意见与建议;

二、根据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

三、整改措施拟定后,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公室,以便学校组织督查。

四、12月13日前,经单位(部门)集体讨论后的整改措施(纸质版、电子版)签章后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郭蕾(QQ:15733631)。

附:

1.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反馈会意见及建议(录音稿和整理稿电子版)

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对标整改措施建议模板(电子版)

安徽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