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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自我评估整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0-10 】

各院、部、处、室:

我校于10月5日-7日开展了自我评估,根据评估专家在10月7日反馈会上提出的整改意见,现作一梳理并分类下发给各部门。在短期内能够完成整改的,要在正式评估前完成;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予以完成;如意见无法整改,要做好向评估专家解释的准备。另试卷论文罗列的只是专家调阅部分材料发现的问题,请各教学单位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根据专家的整改意见,对2018-2019学年两学期的试卷和2019届毕业论文进行再排查。

评建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