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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外国语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2-05 】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安外院【2018】187号《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师评学工作暂行办法》要求,请于教学周第17周(12月20日)之前完成教师评学工作,并将附件1《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师评学表》留院部存档,附件2《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报送纸质(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