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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4-19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了解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督,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定于4月18日-5月12日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

二、检查时间

二级学院自查时间:4月19日-5月7日;

学校抽查时间:5月8日-5月12日。

三、检查内容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手册完成情况,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和指导过程记录等填写完成情况;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工作进度,包括文献收集和阅读、文献综述、论文撰写、设计方案及数据分析等情况;

3.指导教师指导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指导教师的指导、答疑情况,指导意见是否详实,指导时间安排是否合理等。

4.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举措情况,是否能及时了解并解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自查时要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真正起到检查与督促的作用,保证后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质量。

2.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系统安排开展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并于5月7日前上报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总结(纸质加盖公章)和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至督查与评估处。

3.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汇总,学校将组织校级教学督导专家进行集中抽查。

附件: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

督查与评估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