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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学期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0-08 】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优化学生心理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筑牢学生心理健康防线,切实提升对学生潜在心理问题的精确识别、提前介入与科学干预能力,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新生心理普测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全力配合,积极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26级全体新生(含专升本)

二、普测时间

2026年10月14日—10月16日

10月14日:国际经济学院、国际会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国际商务学院

10月15日:西方语言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英语语言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

10月16日:国际中文与传媒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三、普测程序

学生参与全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统一测评。具体操作流程见《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

四、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须于10月13日前在系统核查本学院所有学生信息。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可查看和管理本学院学生个人信息和测评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见《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2.由于系统设置学生必须采用手机号码登录,请各位辅导员在规定时间内与本学院心理联络员核实学生登录信息是否准确,如存在手机号码信息错误或休学无法参与普测,由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自行更改;如存在学生其他个人信息错误,均不可自行停用,须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确认后更改。

3.10月19日至10月21日期间,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行数据统计,形成2026年秋季学期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简报。

4.若在普测中遇到问题,各班级辅导员可咨询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或学生处赵悦。

五、注意事项

1.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心理普测,逾期提交的问卷将无法被系统接收。各学院可灵活安排,组织统一测评或学生自行完成,测评完成情况将作为辅导员与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参考。

2.心理测试量表存在一定局限性,且结果受多种因素影响,仅能作为辅助判断心理健康状况的参考,不可过度解读或盲目依赖。

3.心理联络员需对学生心理普测结果严格保密,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附件:1.《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手册(学生)》

  1. 《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手册(心理联络员)》

学生处

  1.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