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建设,保障心理咨询服务有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现将咨询值班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约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00
时间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上午 |
吴美平 |
陈彦琦 |
吴雨 |
赵悦 |
陈孟林 |
下午 |
徐静 |
韩璐 |
陈彦琦 |
吴雨 |
赵悦 |
二、预约方式
关注“安外学工”公众号,点击学工专栏,进行心理咨询预约。心理咨询均需提前预约,如若学生无特殊指定的老师,将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根据预约时间和教师擅长领域进行统筹安排。
三、预约及违约管理制度
(一)预约规则
心理咨询实行提前预约制,所有咨询安排均须通过线上系统办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不接受即时预约。
(二)退约与改约规则
1.学生如因故不能按时赴约,须至少提前12小时通过原预约渠道(线上系统等)办理退约或改签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者视为违约。
2.如遇突发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须在咨询开始前至少1小时通过线上渠道说明,并提供校医院就诊记录等有效证明。
(三)迟到与缺席处理
1.咨询时间开始后,咨询师将等候10分钟。迟到10分钟(含),咨询正常进行但结束时间不予顺延,即该次咨询仍按原定时间终止。
2.迟到超过10分钟,或未办理任何退约手续而直接不到场者,一律视为无故缺席。
3.在咨询当日临时提出退约或改期(即距约定时间不足12小时),且原因非上述不可抗力情形者,同样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违约管理措施
1.为严肃咨询纪律,避免资源浪费,即日起施行累计违约管理制度。每发生一次无故缺席或当日临时退约,累计1次违约记录。
2.累计违约记录达到2次者,暂停其后续一个月内的预约资格(突发重大疾病或家庭重大变故等紧急情况除外)。
3.累计违约记录达到3次及以上者,该学期内不再受理其任何咨询预约申请。
四、咨询地点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25号楼219室)
五、心理援助资源
1.合肥市心理援助热线:0551-63666903(24小时)。
2.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心理援助热线:4009678920 (24小时)、010-67440033、027-59427263。
3.全国希望24小时生命干预热线:400-161-9995。
4.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
学生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