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全体学生心理普测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切实落实教育部及全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关于“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的工作要求,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现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普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全体学生(休学、保留学籍学生除外)
二、普测时间
2026年3月17日—3月19日
3月17日:国际商务学院、国际会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国际经济学院
3月18日:英语语言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
3月19日: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三、普测程序
学生参与全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统一测评。具体操作流程见《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学生登录入口》(附件1)。
四、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须于3月16日前在系统核查本学院所有学生信息。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可查看和管理本学院学生个人信息和测评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见《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2.由于系统设置学生必须采用手机号码登录,请各位辅导员在规定时间内与本学院心理联络员核实学生登录信息是否准确,如存在手机号码信息错误或休学无法参与普测,由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自行更改;如存在学生其他个人信息错误,切不可自行停用,须与心理中心确认后更改。
3.3月23日至3月25日期间,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行数据统计,形成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普测工作简报。
4.若在普测中遇到问题,各班级辅导员可咨询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或学生处陈彦琦。
五、注意事项
1.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心理普测,逾期提交的问卷将无法被系统接收。各学院可灵活安排,组织统一测评或学生自行完成,测评完成情况将作为辅导员与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参考。
2.心理测试量表存在一定局限性,且结果受多种因素影响,仅能作为辅助判断心理健康状况的参考,不可过度解读或盲目依赖。
3.心理联络员需对学生心理普测结果严格保密,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附件:1.《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学生登录入口》
2.《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手册(心理联络员)》
学生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