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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育人微光”辅导员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3-27 】

各二级学院:

辅导员是学校思政工作队伍的中坚力量,承担着思想引领、成长护航的重要职责。为生动记录我校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的点滴付出,挖掘一线思政教育中的真实故事,展现辅导员队伍敬业奉献、潜心育人的良好风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体专职辅导员开展“育人微光”短视频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育人微光——捕捉日常瞬间,记录育人点滴

二、活动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

三、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6年3月26日—4月15日

作品审核整理时间:2026年4月16日—4月20日

优秀作品展示时间:2026年4月下旬起

四、作品要求

本次征集以短视频为主要形式,倡导真实记录、自然呈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长要求视频长度控制在60-120秒之间,节奏明快,适配线上传播及后续展示推广。

二)内容创作要求。作品应为纪实风格,聚焦辅导员日常工作中的真实片段,避免宏大主题,注重生活气息。可选取谈心谈话、宿舍走访、学业帮扶、困难学生关怀、班会互动、应急处理、就业指导等具体场景进行拍摄。视频可辅以简短旁白或后期简单添加文字说明,无需添加背景音乐或复杂特效,重在传递真情实感。

三)拍摄要求。使用手机横屏拍摄,画面比例16:9,保持画面稳定、声音清晰。不摆拍、不表演,真实还原辅导员日常工作状态。无需专业剪辑,手机原片或简单裁剪即可参与。

四)格式要求。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格式为MP4,画面干净整洁,无水印、无关logo及无关字幕。

五、提交方式

作品文件统一按照“学院+姓名+育人微光+作品标题”的格式命名,示例:“国际商务学院+张三+育人微光+深夜的一次谈心”。请二级学院于4月15日下班前,将短视频作品报送至学生处金惠萍老师处。

六、成果运用

(一)征集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安排专人对所有作品进行合规性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作品剪辑制作成“育人微光”系列短片,在辅导员工作群内发布,供全体辅导员相互学习、借鉴。

(二)选取内容真实、情感动人、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作品,通过学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展示,宣传我校辅导员扎根一线、用心育人的良好形象。

(三)优秀作品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作品成果可作为个人评优的参考依据并纳入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相关加分项。

七、注意事项

(一)作品内容须健康向上,符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涉及学生出镜的,需事先征得学生本人同意,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二)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盗用他人素材,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相关责任由提交人自负。

(三)本次活动旨在记录日常、传递初心,鼓励全体辅导员积极参与,用镜头记录平凡岗位上的育人瞬间,讲述身边真实的思政故事。

学生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