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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语学院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4-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辅导员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更好地发挥学校与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切实提高学生工作实效性,西语学院特制定《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制度》。

一、辅导员全程参加迎新工作,发放《西语学院学生工作通讯录》,并建立学生家长电话通讯录,方便辅导员与家长之间的联系。

二、新生报到后,辅导员一般要在一个月内,通过查看档案、与学生交流等方式尽快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及时与特殊群体学生家长沟通,更多的了解学生情况。

三、辅导员有义务将学院的有关情况如实的反馈给学生家长,使学生家长更多的了解、支持和配合学院的各项工作,使学生家长真正的加入到教育中来。

四、若学生出现违纪行为、紧急情况或存在重大问题隐患,辅导员应及时报告学院相关领导,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情况。

五、对于特殊学生,例如特困生、单亲、孤儿、残疾学生和有思想障碍学生等,辅导员应经常与其家长或亲属保持联系,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六、在每个学期开学时将考试不及格3门及以上的学生学习情况如实反馈给家长,让家长了解学生在校的真实情况。

七、每学期,辅导员至少联系1/4的学生家长。每个月上旬,辅导员要汇总与家长联系的情况报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辅导员联系家长的情况主要包括:联系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主要内容等。

八、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情况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存入辅导员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晋职晋级以及评优等方面重要参考。

西方语言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