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安徽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评审办法》及《关于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院奖学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外学[2014]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在学生申请、班级推荐、西语学院公开评选的基础上,由西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2013—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名单予以公示。
11英语3班 11204340327 张静;
11英语4班 11204340431 张晓文;
12英语6班 12204340613 刘娜娜。
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如对评定情况异议,请向西语学院反映。
联系人:张立志
联系电话:68596956、15855182737
西语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