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征兵宣传册
(肥西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二〇二一年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选择了军营,就选择了光荣。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把参军入伍作为人生理想追求,把成才梦融入强国梦强军梦,在人民军队这个大舞台书写人生壮丽篇章!
2021年征兵时间安排
2021年征兵实行“一年两征”: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
第一篇:条件标准
(一)政治条件
应征青年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条件要符合2014年颁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
(二)身体条件
男性身高不低于160cm,体重17.5≤BMI﹤30;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体重17≤BMI﹤24。(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标准要符合2015年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
(三)文化条件
我县征集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为主体,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直招士官征集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
上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四)年龄条件
男兵:年满18至22周岁。大学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
女兵:年满18至23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当年12月31日,均为周岁。
第二篇:应征指南
(一)网上报名
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信息,大学生需下载打印《大学生士兵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提交高校征兵站或乡镇(园区)武装部现场确认。
(二)初检初考
经兵役登记确定为预征对象的男性应征公民,由户籍所在地乡镇(园区)武装部组织初检初考。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初检初考。
(三)体检政考
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工作。
(四)役前教育训练
县征兵办公室利用5至7天时间,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按一定比例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的人员进行役前教育训练,主要淘汰思想意志不坚定、身体素质不过硬、集体生活不适宜等人员。
(五)预定新兵
县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且参加役前教育训练人员进行综合全面考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大学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乡镇园区、高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
预定新兵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择优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政策。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将加盖有县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非肥西户籍的在校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到户籍地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到户籍所在地征兵办(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登记,以便家属依法享受军属待遇。
第三篇: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一)复学升学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等优先优待政策;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1.高校在校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有条件的可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2.退役复学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基础上适度扩大。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7.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21年起,专项计划规模由5000人扩大至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8.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考学提干
应征入伍后第2年、第3年的士兵,条件符合的,可以报考军校和士官学校。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参加全国统招,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均可纳入提干选拔对象范围。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政策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三)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四)肥西县对大学生士兵的奖励措施
对全日制大学生入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肥西县2020年度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为:研究生(在校生16000元、毕业生20000元)、本科生(新生10000元、在校生12000元、毕业生15000元)、专科生(新生8000元、在校生9000元,毕业生10000元)。由县征兵办、县财政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一发放。
第四篇:就业服务
(一)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其中,安排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总数的80%,依据年度安置计划落实事业编制。公开公平公正按照量化打分排序选岗。
(二)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三)退出现役1年内可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1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待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由县政府发给生活补助。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免费接受创业培训,并可依托当地创业孵化机构进行创业孵化。
(四)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在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
(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恵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对从事属于营改増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行业的(除广告服务外),3年内免征增值税。
(七)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武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
第五篇:处罚规定
根据军动[2018]238号《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认定拒服兵役行为的新兵,经部队军级单位批准,给予除名处理。征兵办公室会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和高校,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一)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复学),按规定取消义务兵优待和大学生奖励金,并处以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的罚款,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戒结果向社会通报;
(三)新兵征集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地的,由县征兵办公室函告户籍地兵役机关向社会公布;
(四)对批准入伍因思想问题逃避服兵役的应征青年,所在乡镇(园区)承担因退兵产生的所有费用。
附:
一般地区部队肥西籍退役士兵补助经费参照表
服役年限 |
项目 |
发放标准 |
金额 |
2年兵 |
部队一次性退役金 |
4500元/年 |
9000元 |
地方一次性退役金 |
20000元 |
20000元 |
义务兵优待金 |
20426元/年(2020年) |
40852元 |
义务兵津贴 |
1000/1100元/月 |
25200元 |
部队发退伍费 |
退伍费+职业年金 |
34674.44元 |
各类保障金 |
养老保险 |
26732.50元 |
合计 |
156458.94元 |
5年兵 |
部队一次性退役金 |
4500元/年 |
22500元 |
地方一次性退役金 |
41000元 |
41000元 |
工资收入+义务兵津贴 |
5625/5680/5735元/月+义务兵津贴 |
229680元 |
部队发退伍费 |
退伍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资金 |
156011.48元 |
合计 |
449191.48元 |
8年兵 |
部队一次性退役金 |
4500元/年 |
36000元 |
地方一次性退役金 |
62000元 |
62000元 |
工资收入+义务兵津贴 |
7174/7284/7314元/月 |
490944元 |
部队发退伍费 |
退伍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资金 |
239354.64元 |
合计 |
828298.64元 |
12年兵 |
部队一次性退役金 |
4500元/年 |
54000元 |
地方一次性退役金 |
90000元 |
90000元 |
工资收入+义务兵津贴 |
8303/8388/8473/8558元/月 |
895608元 |
部队发退伍费 |
退伍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资金 |
395985.72元 |
合计 |
1435593.72元 |
备注 |
1、以上工资待遇,不包括部队放的奖励工资、岗位津贴、业务补贴、艰苦地区补助等费用,实际收入高于上述水平; 2、以上包含的相关保险费用退伍结算时直接转至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 3、进藏兵优抚金每人增发一倍,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高于同年度非西藏部队退役士兵50%以上。 |
应征报名咨询电话
县征兵办:65964405/68891600;
上派镇:68833011;
花岗镇:68401023;
三河镇:68752286;
山南镇:68201816;
官亭镇:68361429;
丰乐镇:68721201;
紫蓬镇:68581641;
桃花镇:63846950;
柿树岗乡:68261728;
高店乡:68671186;
铭传乡:68341268;
严店乡:68713985;
紫蓬山管委会:68581222;
肥西县经开区:13856011771、1385604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