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团省委将继续组织开展 2023 年全省大学生(秋季)实习“扬帆计划”。我校团委根据相关工作指示安排,现将实习人员遴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3 年 9 月-12 月(每周到岗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三、实习内容
(一)社会观察: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运转情况、实习单位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二)业务实践:参与实习单位具体业务工作,参加实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与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互动交流等。
(三)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四、参加对象
面向全校在校大学生,以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三、四年级本科生为主。
(一)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二)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三)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四)优先推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青马工程学员。
有意愿的学生参照岗位表(附件3)在二级学院团总支报名,并请于 9 月 6 日 17:00 前将《2023 年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实习报名登记表》Word 版、《2023 年安徽省大学生实习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Word 版,以压缩包(以二级学院+实习“扬帆计划 ”人员遴选汇 总命名)形式发送至团委邮箱(2354110045@qq.com)。校团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报名学生中择优遴选。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推荐学生,确保质量。
2.要做好对学生的岗前动员,安排专人负责,在实习期间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3.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实习学生午餐由实习单位负责,早晚餐、住宿由实习学生自行解决;实习学生个人人身安全保险、工作日交通费用由派出高校承担;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
4.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服从实习单位管理,遵守安全、保密相关制度规定,力争实现高质量实习,做到“四个一”,即“参与一项部室核心工作、起草一份公文材料、参加一次党团组织活动、分享一次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