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外团〔2019〕3号 ​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01

各团总支:

根据安外党字〔2018〕33号文件精神,按照团委工作安排,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推优”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推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18至28周岁,团组织关系在我校且按时缴纳团费。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并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学生团员要勤奋学习,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全面发展。学习成绩、技能考核与综合测评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一般应在班级前40%以内(大一年级没有综合测评成绩的以学习成绩排名为条件依据),一般不得有补考科目。

4、能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开展的有关各项活动,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5、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在创先争优、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6、获得院级(含院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异者,优先推荐。

二、要求

1、各团总支要提高认识,制定计划,加强组织和领导,要积极争取所在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争取辅导员的协同配合,抓好工作的落实。

2、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坚持原则。要以此为契机,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团员青年,培养造就一批理想信念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3、请各团总支结合所在党组织的实际培养能力合理确定“推优”人数。

4、此项工作应于3月20日前结束(各类表格请在团委网站文档下载页面中下载),各团总支要按时上报“推优”材料(“推优”汇总表需附电子文档)。

 

附件:推优系列表格


共青团安徽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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