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外团字〔2017〕4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13

各团总支:

为展现我校大学生蓬勃向上的青春气息,唱响时代主旋律,为热爱文艺、热爱歌唱的青年大学生提供自我娱乐、展示自我的舞台,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徽外国语学院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放飞青春梦想,唱响时代旋律。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国际商务学院团总支

三、活动时间

2016年4月

四、比赛事项

1.参赛对象:学校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比赛设置:比赛可采取独唱、对唱、重唱和组合演唱(每队最多不超过5人)等形式,唱法不限,伴奏可采用自唱自奏、清唱和使用伴奏带(自备)等,鼓励参赛选手演唱老曲新词、老词新曲和原创歌曲(可加分)。每位选手(组合)限演唱1首歌曲,演唱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

3.参赛曲目要求:参赛曲目要能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当代大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对于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将酌情加分。

4.赛制及评分:比赛实行二级学院级预赛(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校级决赛二级赛制。二级学院级预赛可采用选拔推荐制;学校决赛采用现场评分制。

决赛评分内容包括:演唱基础、演唱技巧、演唱效果、舞台表现、是否原创等。

5.奖项设置:校级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日程安排

1.4月19日(周三)前,各二级学院完成二级学院级预赛工作,并将决赛选手及参赛曲目送至国际商务学院团总支。其中,国际经济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和东方语言学院各选送3名选手,艺术与传媒学院选送1名选手参加校级决赛。

2.4月23日(周日)进行决赛彩排,彩排时间、地点由国际商务学院团总支另行通知。

3.4月24日(周一)在学术报告厅进行决赛。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请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请各二级学院在院内选拔赛基础上推选优秀选手参加决赛,为决赛顺利进行提供保障,确保决赛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比赛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广播站、海报、板报、校园网等有效途径,积极主动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


共青团安徽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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