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卷应在教研室或会议室内集体进行,不准学生进入阅评卷场所,任何人都不得干扰教师正常阅卷评分工作, 严禁将试卷带出教研室或会议室阅卷场地。
二、阅卷前,应认真检查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如发现试题答案有误,应及时向命题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与命题人联系,妥善处理。阅卷中,应严格依据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阅卷。不随意加分、减分和涂改分数。对于主观性试题的评阅,应严格依据答案要点的具体分值给分。
三、评卷采用集体阅卷方式,流水作业,并在所改试题题号后签名框内签上评卷人姓名。试卷各小题、大题计分和全卷总分合计必须准确无误。成绩登记时,因笔误需要更正分数的,应当由阅卷人更正,被更正的地方要有完整、工整的更正人签名。
四、保持试卷顺序。每份试卷应按学生学号及页码顺序排列,试卷袋内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排放。阅卷前,阅卷人员应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并与试卷袋标记的份数对照。如果发现试卷份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给阅卷部门负责人。
五、阅卷人员一律使用红色水性笔阅卷,不得使用黑色笔、铅笔或者其它颜色的笔阅卷。试卷每一小题,无论其答案正确与否,都必须评阅,并标记规定的符号和分值。对于各个小题,在正确答案处标记“√”,给出所得正分;在错误答案处标记“ⅹ”,不给相应的负分;在各个大题的题首给正分,卷首得分给正分。除此之外,不得有其它任何符号标记。
六、阅卷单位(教研室)应认真做好阅卷复核工作。复核内容包括评分、计分的准确性、规范性。阅卷应当有复核人和总复核人,并在规定方框内签名。阅卷人应当完整、准确地评定和登记成绩,并在教务系统及时提交学生成绩,并将纸质版成绩打印两份提交给各自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时报送院部存档。
七、阅卷与评分的参考模板如下(教务处模板):


八、试卷装订要求:试卷批改结束后,按下列顺序装订试卷:封面、命题申报表、考场记录表、卷面成绩表、试卷分析表、总评成绩表、A卷空白卷、A卷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B卷空白卷、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学生答题纸(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排序)。装订时先将内容材料整理整齐后装订好(以左边、上边为对齐进行整理),再将封面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