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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管理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2-06 】

 

为了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建设,活跃学术氛围,促进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高部门全体教师科研学术水平,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研管理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坚持与教学工作适度平衡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坚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激发科研积极性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二、科研管理范围

凡本部门教师、外聘教师发表的科研论文和论著,申报的教研、科研立项,外聘专家和本部门教师开办的讲座,在本部门开展的基金课题都应列于科研管理范围。

三、科研组织管理

主管科研工作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制定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联系和接待来校讲座专家的工作。部门秘书负责做好年度学术讲座计划、总结的草拟和学术讲座的登记、科研论文登记等各项文档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科研项目管理

凡学院科研处下达的有关科研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批准后,课题负责人应将立项书上交一份,交部门存档。校外科研项目一经正式批准立项,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学院科研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期完成,并将有关材料送部门存档。因特殊原因需终止科研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终止手续。科研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需提前申请,上报科研处,待批准后,方可对原有的科研立项结题时间延期,否则按未完成科研项目处理。科研项目结题后,应及时填写项目结项书,并连同科研项目成果送交科研处。课题结项后,将有关材料送部门办公室存档。

五、科研档案资料管理

每年年底组织部门全体教师做好当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论著、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登记工作,教学秘书具体做好登记和统计等存档工作并报主管部领导。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成果档案等三大类。课题档案主要包括:《课题申报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数据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管理档案包括: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成员资料;科研方法、教育理论学习等文件材料;各种记载。成果档案包括: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科研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