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安外院〔2023〕106号)文件要求,经过评选推荐、资格审定、院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评选出我校2023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3个)
国际经济学院;东方语言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二、先进个人(32人)
(一)优秀教师(27人)
左晓玮、袁敏华、张 燕、周玉玲、高梦雅、董甜甜、汪为祥、曹 慧、刘尚芬、陶 慧、吴 齐、夏 婷、梁 娟、季菁青、杨 梅、张海清、陈 凤、赵文斌、班落敏、卜美倩、陈 丹、方秋枫、许如聪、程中林、丁 晨、张亚萍、王珊珊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
刘 莹、莫丽丽、熊 芳、闵 睿、代世琴
公示期间对以上单位或人员若有异议,请联系校督查与评估处。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督查与评估处:0551-68589128
安徽外国语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