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管理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学校人事管理、薪资福利、师资队伍建设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体部门职能如下:
一、人力资源规划
(一)负责拟定学校人力资源规划建设,深化人事工作改革;
(二)负责拟制定和完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三)拟定学校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
(四)拟定学校编制方案,实施定岗、定编、定责工作;
(五)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六)负责学校人事各模块工作的内外部调研与分析,优化人事管理各项工作。
二、人才引进
全面负责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协助师资建设委员会对人才引进进行评估。
三、培训与开发
(一)负责学校教职工内外部培训培养、在职进修、人才交流工作;
(二)负责内部人才开发、人员晋升聘任和调配管理。
四、薪酬与福利管理
(一)负责学校薪资福利分配制度改革。
(二)负责学校薪资福利年度预算、日常薪资福利核定发放。
五、考核与绩效管理
(一)负责学校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开展;
(二)负责绩效考核过程监督管理;
(三)负责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办理。
六、员工关系管理
(一)负责学校教职工内外部人事档案管理,建设人事信息系统;
(二)负责上报人事各类报表。
七、职称评审工作
(一)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及管理工作。
八、开展学校其他人事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