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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6-09 】

各院、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9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工作的依据及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9]1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0]1号)中的条款执行(详见安徽外国语学院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专栏)。

二、申报、推荐工作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6月9日-6月15日)。

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召开会议,宣传动员,告知到每位人员。申报人员对照文件要求的标准和条件,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培训工作(6月18日下午14:30)

人事处牵头组织今年的职称申报培训工作:

1、参会人员:各院(部)负责职称申报、教务处及参加今年职称评审的人员。

2、培训地点:行政楼207会议室。

(三)各相关部门初审(6月17日-6月23日)。

1、申报人的师德、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方面的情况,分别由所在部门、教务处和科研处负责审核签章。

2、申报人所在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进行初审。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复印材料需由审核人签名、写“已核原件无误”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所有材料须在所在部门公示三天,对符合条件,材料真实、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向学校推荐。

4、复审(6月24日-6月30日)。

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向校人事处报送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校人事处同时对申报材料及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等进行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5、学校公示(7月1日—7月10日)。

校内公示。

6、学校上报(7月25日)。

人事处向安徽省教育厅报送推荐评审材料。

三、有关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坚持标准和程序。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推荐评审程序。确保条件面前人人平等,同时优先推荐教学、科研业务骨干。

(二)确保材料真实。各单位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凡对真实性存疑的材料,各单位一定核实清楚,确保材料的真实可靠。

(三)落实专人负责。请各院、部指定一名专人负责。

(四)实行责任追究。各单位要高度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严格要求,确保材料真实,程序规范。如有弄虚作假,学校将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安徽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附件:

1.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登记表

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3.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4.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

5.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6.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

7.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及代码

8.专题报告情况一览表

9.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10.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统一装订顺序

11.关于职评申报材料中相关表格印制、填写的说明

以上附件均可从安徽外国语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aflu.com.cn/Personnel/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