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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8-09 】

安外院〔2019〕18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49号)的文件精神,《安徽外国语学院职称评审方案》(安外院〔2019〕179号)已经安徽省教育厅审核通过。按照职称评审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评审操作环节,现就2019年职称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我校在职任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范围:讲师、副教授、教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

三、申报推荐工作的依据及标准

(一)高校教师系列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6〕1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实验人员系列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0〕1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评审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人才观,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审水平,保证评审质量,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创造良好条件。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正确导向,突出工作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即评审条件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8月9日-8月12日)

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召开会议,宣传动员,告知到每位人员。申报人员对照文件要求的标准和条件,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培训(8月13日下午14:00)

评审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牵头组织今年的职称申报培训工作:

1.参会人员:各院(部)分管职称工作的负责人;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人事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培训地点:行政楼207会议室。

(三)材料审核(8月18日-8月19日)

1.人事处负责对申报人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年度考核情况等项目进行审核。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

2.教务处负责对教师(辅导员)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和质量、企业挂职(实习)、教学奖励、技能竞赛、教研项目(成果)等情况进行审核;

3.学生处负责对教师(辅导员)担任班主任情况进行审核;

4.科研处负责对申报人员任职期间科研项目(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科研奖励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院(部)受理(8月20日-31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成立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职称申报初审。

由院(部)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将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及《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在所在院(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及公示情况报评审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五)复审(9月5日-9月6日)

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向评审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评审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具体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9月5日上午:国际经济学院、国际旅游学院

9月5日下午:国际商务学院、东方语言学院

9月6日上午:西方语言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9月6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公共外语教学部、信息技术教学与研究部及其它教学单位

复审通过的,提交“2019年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xxxxx(院(部)名称)”。

(六)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报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

(七)结果公示

1.我校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于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由我校评审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复核,评审结果个别不准确的,提交评审专家委会进行复议。

(八)学校审定

公示无异议,经核查结束后,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九)上报备案

经学院审定后,2019年12月15日前,按要求将职称评审工作备案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主管部门备案。

(十)发文和聘任

学院发文通知当年职称评审结果,并开展通过人员聘任工作。

六、评审费用

(一)讲师、实验师300元;

(二)副教授、高级实验师500元;

(三)教授600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范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是保证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平、公正的前提,是整体提升我校师资队伍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院(部)、相关部门必须从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加强过程管理。各院(部)、相关部门要规范程序,坚持评审条件,在教学考核、学术评价等方面,确保人人平等。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院(部)、相关部门要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做到“三坚持”、“三严禁”。

(四)强化工作监督。逐步建立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的评审公开制度。各院(部)、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负责保证材料的真实。在评审工作各环节,各院(部)要扎实进行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五)建立诚信机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违反师德师风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提请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且五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附件:1.高等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

3.2019年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4.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5.2019年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分组及代码

6.专题报告情况一览表

7.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8.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统一装订顺序

9.关于职评申报材料中相关表格印制、填写的说明

以上附件均可从安徽外国语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