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氛围,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是人群密集场所,学校的安全稳定关系千家万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四防”教育,即以“防火、防毒、防劫持、防爆炸”为内容的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消防、突发事故的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处置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我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反恐怖工作机构具体指挥下,成立教育系统和学校处置袭击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全面负责恐怖袭击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预防为主、减少损失原则。立足与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强化信息收集,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程度地避免事件发生和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避免学校秩序失控和混乱。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我校应遵循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迅速采取行之有效的应急措施,迅速上报情况。我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反恐怖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原则。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我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协助应急机构和职能部门尽快查清事件真相,控制事件发展,减少人财物损失,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徽外国语学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院长
成 员:院办、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二级学院
(二)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汇报。
四、预防
(一)宣传教育
我校要加强防恐怖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师生掌握预防恐怖袭击常识,鼓励师生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二)安全防范
我校要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恐怖袭击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加强门卫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要部位、场所、设施等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设施设备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五、应急反应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我校应迅速启动预案,尽快采取处置措施。
(一)上报信息。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反恐办进行报告,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对危险区域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恶化。调集有关资源和力量,采取紧急处置和疏散,抢救伤员、安置群众。
(三)信息发布。按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按规定拟定或参与拟定信息发布、报道内容和意见。经批准后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严格执行宣传纪律。
(四)协助查处。协助相关部门尽快查清事件真相,依法惩处制造恐怖事件和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
六、善后处理及保障
(一)恐怖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我校应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分析事件产生原因,客观全面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对造成的人员、财产等损失进行详细汇总。
(二)对袭击事件中致伤、致残、死亡的师生员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救助、慰问和抚恤。
(三)采取一切方式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开展相应的反恐工作和反恐宣传教育,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