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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安徽外国语学院国际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 2019-10-28     热度:

第一条 为丰富我校国际学生业余生活,规范校内国际学生课外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及《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学校提倡并支持国际学生在校内组织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学校国际交流处为国际学生课外活动的主要管理部门。国际学生组织与开展校内课外活动,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至少提前一周向国际交流处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条 国际学生组织与开展各类课外活动应当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国际学生不得参加或组织政治性活动以及宗教传播活动,不得举办有宗教组织参与支持的活动。

第四条 国际学生组织校内课外活动时,主办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国际交流处提供有关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规模、经费预算、宣传方案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国际学生课外活动原则上安排在非教学时间进行,活动所用的各类宣传物品须在指定位置张贴摆放,确保内容真实、健康文明。国际学生课外活动如邀请媒体或记者采访,应报国际交流处审批,按学校有关宣传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国际学生在校内举办课外活动,安全责任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大型课外活动须报学校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审批,由专人负责制订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如活动过程中需要使用明火、冷烟火、大型灯具等易燃危险品,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安排专人负责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第六条 学校鼓励国际学生参加由我国学生组织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及学生社团,国际学生也可以自愿参加我国在重大节日举行的各类庆祝活动。

第七条 国际学生可以成立在校国际学生社团。国际学生社团的成立、组织建设、活动及经费管理等必须遵守《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各项规定,并报国际交流处审批。

第八条 国际学生参加校外组织(人员)举办的活动,或者与校外组织(人员)联合举办活动,或者邀请校外组织(人员)来校参加活动的,应提前至少一周向国际交流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或者举办。

第九条 国际学生牵头成立跨校、跨地区的组织,应经国际交流处审批同意后,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国际学生课外活动如邀请驻华使节参加,驻华机构应以文件形式向学校和省级政府外事办公室申请审批。

第十条 本办法由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