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聘任刘沪娣同志为国际商务学院执行院长,免去其国际经济学院副院长职务;
聘任刘莹同志为国际经济学院执行院长,免去其国际经济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聘任张华同志为国际旅游学院执行院长,免去其国际旅游学院副院长职务;
聘任李翠梅同志为西方语言学院执行院长,免去其国际商务学院副院长职务;
聘任李瑞华同志为东方语言学院执行院长,免去其东方语言学院副院长职务;
聘任牛芳芳同志为艺术传媒学院执行院长,免去其艺术传媒学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特此通知。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