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有关同学:
根据教务工作安排,本学期补考兹定于2010年3月20日(周六)进行(详情请咨询本系教学秘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通知补考同学按照考试日程安排参加考试,考试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备监考教师检查,并按照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请各监考老师按照补考日程安排到指定地点监考,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任课教师请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阅完试卷,将成绩单打印一式两份,任课教师和系主任签字后,一份交系部,一份交教务处。所有补考成绩在一周内汇总上交教务处。
4.实践环节请各院系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补考时间,并将成绩及时上交。
教务处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