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学院研究决定201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调休3天,即4月29日至5月1日。其中5月1日(星期三,劳动节)为法定节日,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天)公休分别调至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4月27日(星期六)上4月29日(星期一)的课,4月28日(星期日)上4月30日(星期二)的课。5月2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五)正常上班、上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留校师生的生活保障工作。处级干部保持信息通畅,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