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学校董事吴化文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章程及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会。省政府督导专员、校党委书记燕贵忠,董事长黄啸声,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周之虎,校党委副书记、第一副校长汪良发,副校长陈国平、张胜芳、高茜,财务总监王杰,党委副书记、校长助理童祖芬,校长助理叶鸣、张同利、董毅,董事、艺传学院执行院长牛芳芳参加会议。

会上,吴化文介绍了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内容,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吴化文指出,大学章程是建立大学制度的基础,学校2014年10月在全省较早颁布的《安徽外国语学院章程》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权利保障性,较好的贯彻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比较符合学校当时发展实际。在全省也产生了比较好的影响。下一步,还要结合目前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对学校章程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加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吴化文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学校章程,联系我校实际,详细解读了董事会的组成、任期与职权等,还对章程中相关条款做出了讲解。
燕贵忠、周之虎、汪良发围绕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并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学校章程修改提出建议。大家在讨论中认为,要进一步加大学校章程学习宣传和落实力度,并通过章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和保障学校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党委宣传部,校报记者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