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皖教学〔2013〕2号)文件通知,我院荣获“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是我院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学院始终坚持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通过落实“校、二级学院、班级和就业指导中心”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全校形成“人人关心就业、人人支持就业工作、人人参与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坚持“校内大型就业市场为主体,专场招聘会为延伸,网上就业市场为补充,就业实习实训基地为依托”的市场举办方式,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显著提高。
2013年,面对就业新形势,我院将继续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在就业机制完善、就业平台搭建、就业指导规范、创业创新工作等方面寻求突破,扎实有力推进我院201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学院品牌建设增添新动力。(文/王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