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现就刚刚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017年43号令)谈谈个人的体会:
总的来说,新规定更加规范。总则明确指出依据《高等教育法》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是落实《高等教育法》中第四条“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这使新规定有了法律依据。
新规定更加具体。对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基本条件更具体了,更加明确了辅导员应该做什么工作。同时也对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新规定更加严谨。删除了高等学校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青年教师晋升职称要有一定时间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等模糊概念,更改为更加严谨的表述。
新规定更加全面。既融入了国家最新的方针政策精神,又融入了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时代变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应对新措施。
其中,新规定第三条增加了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证、发展有空间这些内容,让我看到了教育部对辅导员这个职业的重视和关怀。作为一名高校辅导员我们非常关心我们的职业发展问题,希望各个高校能将文件精神落实到实处,真正让每个辅导员的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新规定第十一条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第十二条明确了高等学校可以成立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管理级别调整机构。这些内容的改变体现了文件规定的时代性,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的影响力在逐步扩大,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中,是适应时代发展的表现。同时明确高校可以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等、管理级别调整机构为辅导员职业发展有空间提供了实施办法将有效提高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
看过很多关于辅导员的文章,个人认为辅导员是一种非常伟大的职业,我对辅导员工作的理解:不以物喜,不以已悲。每个人都有温情的一面,也有俗不可耐的一面,最重要的是,不管是哪一面,要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命的敬畏之心,面对日益时代化的学生和日益程序化的教育机制,如何教育新时代大学生,如何引领新时代大学生,成为辅导员的共识,也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话题之一,在从事辅导员工作这一年多时间里,我把每一个生命看作一种植物的栽培,我渴望他们获得知识,同时期盼他们能平和的对待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和事,成长中,肯定要遭受挫折,面对挫折,我们更应该以积极的心态去争取,而不应该以社会的阴暗面来抵触社会或者自甘坠落。
写在43号令心得的结尾,希望各位同仁们给予指导,真诚的希望同志们能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都能付出与收获同在!(文: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