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酒店管理专科班学生潘小冉(女,学号:093100525),该生休学期满后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现依据《安徽外国语学院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做退学处理;
2012级酒店管理(英语)专科班学生徐萍萍(女,学号:12103100520),该生保留学籍期满后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现依据《安徽外国语学院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做退学处理;
2013级涉外旅游专科班学生闫皓玮(男,13103090819),该生休学期满后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现依据《安徽外国语学院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做退学处理;
以上三位学生如对学院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五个工作日)联系国际旅游学院,电话0551-68589030,地点国际旅游学院行政办公室104。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将视为同意该处理,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特此公告。
国际旅游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