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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外国语学院国际旅游学院第二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1-15 】

院各团组织、学生组织

为了做好安徽外国语学院国际旅游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并报经院党总支研究批准,根据我院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

地点:国际旅游学院党员会议室。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安徽外国语学院国际旅游学院2020—2021年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安徽外国语学院国际旅游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3.选举产生安徽外国语学院国际旅游学院新一届主席团;

4.选举产生安徽外国语学院国际旅游学院新一届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三、选举单位的划分

根据会议规模和代表来源,大会代表由国际旅游学院各年级同学提名产生。

四、代表名额及其产生

1.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组织现状,拟定安徽外国语学院国际旅游学院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7名。

2.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学代会代表名额按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代表需覆盖我院各年级,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代表构成:我院要按照分配名额及文件要求,落实党员代表、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保证结构合理。

4.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学代会代表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

五、大会代表的条件

学代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安徽外国语学院国际旅游学院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同时,学代会的代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 路线、方针与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 面起表率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关心学校事业发展,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4.热心为师生服务,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 主人翁意识,能够切实代表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

六、代表产生程序

1.我院根据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直接选举产生学代表。

2.安徽外国语学院国际旅游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3.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数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

附件:

1.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2.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名单

3.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安徽外国语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名单

共青团安徽外国语学院国际旅游学院总支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