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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2019年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1-01 】

各有关高校、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附件1)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立项条件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的教研项目立项仅限于专业评估专业质量监控方面的课题,在专业合作委员会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本校再申请立项教研项目

二、立项要求及其他

有关高校、有关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参加评估的管理类专业数量申报教学研究项目,专业合作委员会负责的教学研究项目主要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一般不超过7个专业的高校分配1个指标,超过7个(含7个)专业高校的分配2个指标。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教研项目必须有2个以上成员单位参加,牵头单位需要承诺提供经费支持,专业合作委员会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合格等级及其以上的项目由专业合作委员会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比例待定。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将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上传系统。有关要求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等文件规定为准。

三、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高校、有关成员单位的教务处、学院、系于116日12点前项目申报书(附件3《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至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管理专业合作委员会秘书处(纸质版需要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秘书处邮箱:ahghw20190411@163.com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秘书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九龙路111号 安徽大学磬苑校区社科C楼商学院305室)。

邮编:230601

联系人及电话:从来好:0551-6386150613855144486

熊月霞:0551-6386150618919668968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重点和一般)(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

附件4:2019年度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各有关高校、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附件1)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立项条件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的教研项目立项仅限于专业评估专业质量监控方面的课题,在专业合作委员会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本校再申请立项教研项目

二、立项要求及其他

有关高校、有关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参加评估的管理类专业数量申报教学研究项目,专业合作委员会负责的教学研究项目主要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一般不超过7个专业的高校分配1个指标,超过7个(含7个)专业高校的分配2个指标。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教研项目必须有2个以上成员单位参加,牵头单位需要承诺提供经费支持,专业合作委员会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合格等级及其以上的项目由专业合作委员会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比例待定。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将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上传系统。有关要求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等文件规定为准。

三、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高校、有关成员单位的教务处、学院、系于116日12点前项目申报书(附件3《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至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管理专业合作委员会秘书处(纸质版需要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秘书处邮箱:ahghw20190411@163.com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秘书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九龙路111号 安徽大学磬苑校区社科C楼商学院305室)。

邮编:230601

联系人及电话:从来好:0551-6386150613855144486

熊月霞:0551-6386150618919668968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重点和一般)(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

附件4:2019年度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