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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1-15 】

一、选题阶段

2023年11月中旬:

1.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及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工作。

2.完成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和选聘。

3.指导教师出题和二级学院审题(二级学院组织审题时,需有同行专家或业内专家参与),师生双向选择,完成选题及选题汇总工作。(1115日前)

4. 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文献查阅准备开题。

二、开题阶段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各学院于本学期完成开题答辩审核。开题通过的学生根据任务书和工作计划,开始课题的研究。

三、实施阶段

1.2024 年 3 月 6 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2.2024 年 4 月 10 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查重”检测工作,并交指导教师预审。

3.2024 年 4 月 17 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

4.2024 年 4 月 26 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评阅(盲评)。

5.2024 年 5 月 24 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6.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

7.2024 年 6 月 6 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8.2024 年 6 月 14 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各二级学院以上述安排为基础,及时制定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材料归档要求

1.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或方案(包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进程安排等),2023 年 10 月底完成。

2.选题汇总表,2023 年 11 月中旬完成。

3.答辩安排表,答辩工作开始前一周完成。

4.毕业论文及过程管理材料由二级学院存档保管,并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编辑成集。

5.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进行总结。

总结内容包括: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院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对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