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自评报告”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29 点击数:

各位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执行院长:

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初稿)已经形成,现印发征求意见。

《自评报告》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材料,请各位务必抽出专门时间,对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其观察点,仔细认真阅读,围绕观点正确、结构完善、标题规整、内容与标题吻合、前后呼应、用词贴切、材料充实、支撑有力等方面,直接在材料上写清具体修改意见并在封面上签名,于10月9日11:00前交至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没有意见的也要在封面上注明“没有意见”,并签名交回。

安徽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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