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下简称“软著”)的申报、登记与成果管理工作,厘清知识产权权属,降低申请补正与法律风险,保障我校教职工及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我校软著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著作权归属
(一)属于职务成果的软件,其著作权归学校所有(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除外),登记时著作权人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学校不再与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签订合作开发协议,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不再体现教职工和学生的相关信息。
(二)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确属非职务成果的,须事先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作开发协议》(附件3),明确约定权利占比及相关权责要求。
二、成果认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仅体现著作权人信息,无成果完成人信息。软著证书下发后,申请人需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以及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下载的带水印登记申请表报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对成果完成人信息进行认定。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批表》(附件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承诺书》(附件2),连同软件源程序代码(前后各连续30页,每页不少于50行,不足60页的全部提交)和软件设计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涉及合作开发软件共有权属的,需一并提交合作开发协议,所有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
(二)科研处对软件独创性、权属约定、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复审,材料不齐或权属约定不清的予以退回修改。
(三)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平台填报申请信息;需要学校账号授权码的,由科研处发放,授权码24小时有效,请及时使用。
四、申报材料质量与诚信要求
(一)申报软件应当具备独立独创性,严禁抄袭、复制第三方代码;不得将AI生成代码直接作为核心程序提交,不得就高度相似软件重复多头申请软著。
(二)源程序与软件文档内容应当相互匹配,说明书描述的功能应当与程序实际功能保持一致,降低登记补正概率。
(三)所有申报材料、协议文书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开发过程、虚构合作关系;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成果认定,按照学校科研诚信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校将严格落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管理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如在软著登记申请中发现未履行正常盖章手续、抄袭拼凑、重复提交等行为,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软著申请规范工作,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师生。
(二)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当确保软件开发过程真实、申报材料完整,严禁虚构开发事实或提交虚假材料。
(三)未经学校审批备案的软著申请,学校不予认定,不纳入科研奖励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外国语学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批表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承诺书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作开发协议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