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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外国语学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25-07-15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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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外国语学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教育和法治工作部署,推进我校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逐步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校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构建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教师潜心育人治学、教辅单位保障有力、职能部门优质服务的新格局,建立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校园。

(二)主要目标。发挥法治工作的引领作用和保障功能,法治工作融入学校工作全局和改革发展大局,贯穿治校治教各环节、各方面、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治理能力,强化依法治校办学理念,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政治核心、师生民主管理的理念,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体系,促进深化改革、推动内涵发展、化解矛盾冲突、防控法律风险、维护师生权益,实现办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办学水平迈上新台阶,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依法治校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依法治校各项工作,由党委书记、校长任主任,法治副校长、其他校领导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工作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党组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研究审议加强依法治校工作重要事项;完善体制机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调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教育培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校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学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全校教师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全校教师教育培训必训内容,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轮训全覆盖,并纳入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中,切实增强干部教师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学校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各基层党组织)

2.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在非法学专业思政课程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必修模块,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利用重大节日、重要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将法治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优质法治课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实践教育,引导学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责任单位:学工部、保卫处、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3.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专栏,发挥好各类宣传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通过举办系列专题论坛、开展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责任单位: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基层党组织)

(二)持续健全依法办学规章

4.加强章程建设与执行。完善学校章程修订、解释、宣传、实施等机制,推动学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和自身发展变化适时修订完善章程,保证章程的稳定性与适用性。在学校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布章程,把章程学习作为新教师入职培训、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评估章程执行情况,及时受理师生和社会公众对章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投诉,纠正违背章程的规定及做法。(责任单位:董事会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督查与评估处)

5.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修订、解释、废止等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长效机制。编制现行有效的学校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清单,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落实党内法规要求,建立实施学校党内规范性文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机制。推进学校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和公开化,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方便师生查阅。强化学校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执行,夯实依法治校的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各院部处室)

6.健全信息公开。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及我省实施细则、《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每学年公布学校信息公开报告。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力度,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新方式,推进校务公开、管理阳光、过程规范,保障学校师生的知情权。(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组织部)

(三)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7.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

导,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确保学校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健全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坚持党建带团建,不断提升共青团工作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责任单位:党委职能部门、各基层党组织)

8.优化法人治理。完善董事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范围,严格执行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健全学术诚信保障机制,保障学术委员会依照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维护良好的学术氛围。(责任单位: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科研处)

9.完善民主管理监督。坚持定期召开党代会,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推进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制度建设,为团组织、学生会等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责任单位:党委职能部门、工会、团委、各基层党组织)

(四)认真落实师生权益保护帮扶

10.依法严格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建立“我与校领导面对面”、书记校长信箱等制度,创新构建“党建+信访”工作机制,听取师生的咨询、诉求、意见建议并及时有效反馈办理结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善教职员工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务晋升、奖惩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流程。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加大学生权益保护力度,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自觉接受学生监督。完善学生处分申诉制度,规范学生申诉处理程序,对学生做出不利处分前,给予陈述申辩机会,保障学生申诉辩护权利。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机制,健全应急处理程序与报告制度,依法维护学生人身、财产权利。(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会、学工部、各基层党组织)

(五)严格规范学校法律风险防控

11.依法组织实施办学活动。完善阳光招生制度,严格执行年度招生章程,保证招生选拔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完善教学工作规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学业预警制度、行政(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加强学生评价、转专业、评先、奖励、违纪处分等工作的程序规范化,完善教学质量评估、监督和反馈工作。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学术评价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管理、采购管理等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及项目验收、审计等各项工作。(责任单位: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工部、督查与评估处、审计处、科研处、财务处、总务处、基建处、采购中心)

12.完善合法性审查。对涉及学校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后勤管理与服务、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和预防。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台账,做到受理事项可查、办理进度可查、审查意见可查、责任人员可查、反馈签收可查。(责任单位:保卫处、国际交流处、总务处、基建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

13.健全合同管理。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审批、各负其责”的合同管理机制,加强合同全过程规范管理。强化合同审查机制,以学校名义签署形成的合同,加大事前审查力度。推进合同审查向学校资产、后勤、基建等部门延伸,加强合同签订前审查、纠纷跟踪督办、诉讼法律支撑和决策法律咨询等方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跟踪、事后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体制机制。(责任单位:董事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各院部处室)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4.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汇编通用版》,增强法治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把法律知识作为教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能力。坚持师德师风宣传常态化,系统宣讲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师德的要求,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责任单位:党委职能部门、各基层党组织)

15.开展普法系列活动。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文化作品评选和高校法治文化活动,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展览,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民法典宣传月以及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增强宪法法治意识、规则规矩意识。组建大学生宪法宣讲团,开辟大学生思政新课堂和社会实践新途径,形成法治宣传教育新品牌,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努力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校蔚然成风。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法制办公室、保卫处)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学校法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依法办事。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作为二级党组织综合考核指标。

(二)制度保障。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学校向教代会报告法治工作情况、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告重大事件,加强内外部监督。逐步建立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学校法治办指导下开展工作。聘用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涉法问题,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考核标准和测评办法,加强对学校各部门的法治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定的重要内容,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依法治校理念的宣传力度,做好各阶段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推广依法治教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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