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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至文传楼一楼书记办公室或拨打电话:0551—68589005。
邮箱:afluyscm@163.com 联系人:满书记
附件:《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