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4〕1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安徽外国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安外院〔2020〕226号 )、《安徽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安外院〔2022〕118号 )。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在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二)国家助学金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重点保障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确保应助尽助。
三、材料报送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国家助学金:《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10月26日前报送学生处,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10月31日前报送学生处。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二)各学院要切实将下达指标落实到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助学金(不含退役士兵)分为三档,一档每学年4500元,二档每学年3000元,三档每学年2000元,总人数和总金额按下达的指标评选。所有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不占国家助学金名额),按每生每学年3300元标准进行资助。
(三)各学院要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按时保质报送评审材料,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
6.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