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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06 】


各二级学院: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要求,国家开发银行、省内农村商业银行需要学校在相应系统录入回执校验码,现将助学贷款回执单提交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提交对象: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省内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

2.各学院以部门或班级为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回执单交到学生处;农村商业银行由各学院系统管理员登录在线系统(http://www.ahrcu.com/)自行录入回执验证码进行审核,回执单不需要交到学生处。

3.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完成老生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审核,9月22日前完成23级新生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审核。

请各学院按要求完成助学贷款回执单提交及贷款审核工作。

                                     学生处

2023年9月6日